关于举办第88期入党积极分子、第2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为持续推进“红岩先锋”学堂教育培训工作,打造高素质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队伍,聚力助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及重庆市《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中共重庆三峡学院委员会党校将举办第88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2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
一、培训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2026年全国、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紧扣“十五五”目标任务,以锤炼政治忠诚为根本,以赋能新重庆建设为己任,在理论学习中筑牢信仰之基,在实践锻炼中砥砺奋斗之志,主动投身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一线,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用行动诠释青年担当。
二、培训对象
校内未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结业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三、培训时间
2026年4月11日—2026年4月24日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本次培训由党校和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实施,具体分为理论课程、党性实践教育、交流研讨、心得体会、结业考试等环节。总培训学时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课理论学习不少于16学时、党性实践教育不少于2学时,交流研讨、心得体会和结业考试各占2学时。
(一)理论课程: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需于4月22日前完成党校“红岩先锋”网上学堂规定的必修课程学时学习及章节测验(网址:https://hyxf.sanxiau.edu.cn/login)和各基层党组织自主安排的不少于4学时的学习。各基层党组织可邀请校内外专家、专职组织员、各级党组织书记讲授专题党课。
(二)党性实践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自主开展党性实践教育,可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列席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有关活动,也可组织参与一定的志愿服务工作或集中观看红色教育片、时代楷模先进事迹纪录片等。完成后,参训学员需于4月22日前按要求在线提交实践报告1篇和照片1张。
(三)交流研讨:参训学员于4月22日前围绕“为什么入党”“入党条件是什么”“如何坚定信念,加强党性修养”“谈谈新时代青年学生的使命与担当”等主题进行线上集中研讨,参与交流研讨不少于2次。
(四)心得体会: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需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自身实际,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于4月22日前按要求在线提交心得体会材料。
(五)结业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以上培训任务后可以于4月22日前在线完成1次模拟考试,检测合格后于4月23—24日在线参加结业考试,参考学员需进行人脸识别,请选择支持摄像头设备,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培训结束后,党校将为合格的参训学员发放结业证书。(已完成选修课程《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文化教育》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的参训学员,经教务处认定后,只需完成线上课程学习,免修所有线下环节。)
五、相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加强对学员推选程序、推选方式的指导和审核把关,确保推选工作合规、公平、公正;要对学员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参训学员必须是被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人员。要加强纪律教育,指定1名教师负责参训学员的管理,引导学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状态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同时,根据参训学员学习的情况推荐优秀学员初评人选,人数不超过参训学员的5%。党校在各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初评人选中审核确定优秀学员,并发放荣誉证书。
(二)各基层党组织需自主安排党课学习和党性实践教育活动,并于4月8日12:00前将《党校第88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党校第21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各基层党组织党课学习和党性实践教育活动安排表》电子件发送至zzb@sanxiau.edu.cn邮箱,纸质件交至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
附件:1.党校第88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
2.党校第21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
3.各基层党组织党课学习和党性实践教育活动安排表
中共重庆三峡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6年4月3日
- 附件【附件1党校第88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登记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党校第21期发展对象学员登记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各基层党组织党课学习和党性实践教育安排.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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